【7-ELEVEN】超商寄送貨物包裝規範

相信大家應該都有不少到超商寄貨的經驗,但各家超商的運送包裝規範大不同,為了避免大家到超商寄貨時因尺寸不符而被退件,這裡就為大家整理各大超商寄送貨物包裝規範_7-11篇。以下為7-ELEVEN官網表示:

收件範圍如下(若不符者門市將無法提供收件服務),詳情請見交貨便服務條款 。

[一般材積寄件]

  • 材積最長邊≦ 45cm;長+寬+高 合計 ≦105cm;重量 ≦ 5kg。
  • 包裝:門市無提供包裝服務,請自行包裝可自備包材並完整包裝(貨品不外露)、上/下方平整且交貨便服務單可完整平貼於貨品上(服務單尺寸為10*14cm)
  • 可購買:

[交貨便120cm材積]

  • 材積:限使用【交貨便120cm專用寄件箱】;重量 ≤ 5kg。
  • 包裝:
    • 請自備【交貨便120cm專用寄件箱】並完整包裝(貨品不外露)、上/下方平整且【交貨便120cm專用服務單】完整平貼於貨品上 ;(服務單尺寸為10*14cm)
    • 交貨便120cm專用寄件箱,請洽門市購買,售價:25元/個
    • 交貨便120cm專用寄件箱,若無嚴重破損,可重複使用寄件
    • 為確保品質,不得將多箱貨品以任何形式綑綁為一箱
    • 交貨便120cm專用寄件箱樣式如下圖所示:

[禁運品項]

  • 金門地區豬肉製品不得寄件
  • 現金、有價證券、展演會票券、禮券、易碎品
  • 生鮮蔬果魚肉食品、低溫或需恆溫控制商品
  • 限量不可複製品、重要文件、證件類
  • 活體動植物
  • 個人藥品
  • 精密儀器、 3C、家電等貴重物品
  • 化學藥品、液體
  • 非法禁運商品

[與寄件包裝規範不符之範例圖片]

寄件者若寄送活體動物、昆蟲、易腐壞商品或生鮮食品、對人身危害物等,經發現統一超商不負配送、保管及賠償責任,寄件者同意寄送物品將由物流中心逕為處理(包括但不限於拋棄、銷毀、遺失或送交相關得收受之單位處理等),寄件者同意拋棄所有權並不為任何主張。

寄件者使用本服務寄貨後,如發生取件者或寄件者所指定之超商門市關店或轉店等情形,超商將以簡訊通知取件者或寄件者重新選擇超商門市,取件者或寄件者於七日內重新選擇超商門市,成重新選擇門市後,商品將繼續配送流程。 前項情形,如取件者或寄件者逾期未重新選擇超商門市,則依下列方式處理:

  • 如取件者未於七日內重新選擇取貨之超商門市,則該商品將退回至寄件者原寄件之超商門市,並依退回商品之處理程序辦理。
  • 如寄件者未於七日內重新選擇領取退回商品之門市,該商品將退回超商物流中心,並自送達超商物流中心之日起算,留置於超商物流中心十五日,寄件者應自費向超商物流中心領取貨品,由超商物流中心以宅配方式將退回商品寄送予寄件者,如寄件者未於十五日內向超商物流中心領取退回商品,即視同寄件者拋棄取回退回商品之權利,超商物流中心並得將該商品丟棄,因此所生之費用由寄件者負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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