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郵局】寄送貨物包裝規範

相信大家應該都有不少寄貨的經驗,但不論是超商、郵局或宅急便等,各家運送的包裝規範大不同,為了避免大家在寄貨時因尺寸不符而被退件,這裡就為大家整理寄送貨物包裝規範_郵局篇。以下為中華郵政官網表示:

  • 重量限制:每件不超過20公斤。
  • 尺寸限制:
    • 最小尺寸:不得小於14×9公分。成捲者:其長度及直徑之2倍,合計不得小於17公分,其最大一面之尺寸不得小於10公分。
    • 最大尺寸:長+寬+高總和不得逾150公分。
  • 例外規定:包裹內容物確屬不可分裝者,得彈性放寬重量至每件限重30公斤、放寬尺寸限制至任何一邊尺度不逾150公分,長度加長度以外之最大周圍合計亦不逾300公分(即:1x長+2x寬+2x高不逾300公分)。
  • 數件物品未經包裝或密封為一件者,不得交寄。
  • 寄往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、平等里與南投縣仁愛鄉翠華村華岡等地區包裹,每件重量以不逾20公斤且長寬高合計亦不超過120公分為限。
  • 本地互寄:同一郵遞區號之鄉、鎮、市、區互寄。
  • 寄往偏遠地區、臺灣本島與離島地區或島嶼間互寄者原則3-5工作日。(遇假日順延)
  • 離島、偏遠地區受交通、天候或郵運不便…因素限制,投遞時間可能略為延後。